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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启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1 18:06:56   浏览次数:2894

摘要: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建协〔2021〕3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建协〔2021〕3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主题词:地质工作

推荐要求

1、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19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于2022年7月15日之前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2、请各推荐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要求进行推荐,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1。

3、推荐单位以公文方式向我会进行推荐。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分为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和影像资料三部分。

2、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www.zgjzy.org.cn)进行网上传输。书面资料包括:申报单位承诺书(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均提交,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一份、工程照片一份。影像资料为申报工程的录像片,用U盘存储并注明工程名称。

3、申报程序说明见附件3。

4、上网资料传输开始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网资料和书面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影像资料在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

5、书面资料由各推荐单位按每个工程独立装袋,收集完整后,与推荐文件一并邮寄至我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质量与科技推广部

联 系 人:彭书凝、崔旭旺、邢建锋

附件

1、2022~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表

2、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单位承诺书

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程序说明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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