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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中国建设传媒网(建媒网)是由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房资委主管指导,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中国新媒体联盟旗下一家专为中国建设行业提供新闻资讯的综合性行业门户网站,一个为建筑建设行业提供企业和产品宣传、招标信息发布的多媒体平台,全面服务于地产开发、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装饰设计、建材家居及相关行业的全国性行业信息平台。

为适应国内与国际互联网市场的飞速发展,中国建设传媒网持续完善和调整栏目及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持续学习、创新与进步,着力增强并拓展交流合作,努力为地方中心、专业栏目,搭建好沟通和良性互动的信息平台,并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文化传媒、企业单位和海外关心支持中国和谐发展的社团、商会、协会及爱国人士与我们携手合作,共享资源,共同发展。为企业常青加码、为超越成功充电、为追求卓越加速。

经研究决定,中国建设传媒网成立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理事会将以推动建筑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全国建筑行业迅速普及为宗旨,以搭建政府职能、科技研发、生产制造、采购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信息交流为己任,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服务于行业、服务于社会。

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将充分发挥媒体传播优势,依托中国建设传媒网所拥有的市场资源、媒体资源、信息资源,为广大地产开发商、建筑设计院所、科研机构、工程建设单位、材料生产企业提供高层次、专业化的信息交流平台。

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将为理事会会员单位提供尽可能有效的市场拓展和宣传推广服务。
   现诚邀热心关注、积极参与中国建设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参加理事会。

中国建设传媒网
20171月

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章程

第一条 理事会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中国建设事业发展趋势,传播国内外建设科技先进理念,展示创新型企业风采,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更好地为我国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第二条 理事会性质

理事会是在中国建设传媒网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国内外建设领域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共同倡议发起,成员自愿加入的团体组织。

第三条 入会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理事会:

1、其技术与产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国内外建筑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及家居产品生产企业。

2、在中国开发建设1个项目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3、在中国每年建筑工程销售额1000万以上的建筑企业。

4、在中国每年建筑工程销售额100万以上的装饰企业。

5、中国甲级、乙级、丙级建筑设计院所。
        6、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培训、软件服务等相关机构和企业。

7、关心理事会的发展并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8、尤其欢迎创新型企业。

第四条 会员权利

1、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相关线上或线下活动。

2、享受理事会提供的日常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

3、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及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获得优先宣传权。
   5、获取招标采购信息。

第五条 会员义务

1、关心理事会的健康发展,遵守理事会章程及其他规定。

2、积极参与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与理事会秘书处的日常联系人。

3、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与其他会员分享企业信息资源,积极展开各种合作。

4理事会成员单位要合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注重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切实维护中国建设传媒网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以中国建设传媒网的名义从事任何不正当活动。

5、按时交纳理事会会费。

第六条 入会和退会程序

凡符合理事会入会条件,拥护理事会章程的,均可经由理事会发出邀请或自愿申请加入。

申请:理事会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环保理念,倡导无纸化办公,申请单位须填写《入会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入会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扫描件;                                

3)单位所派会员代表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和电子版免冠二寸彩照1张;

审批:理事会在收到全部有效申请文件和资料后进行资格核查,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入会:申请单位自接到批准入会的书面通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纳会费等相关手续,签署正式入会合同。

退会和会员资格终止程序:

1)会员享有自愿入会和自由退会的权利。

2)会员决定退出理事会时,应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秘书处提出书面退会申请,理事会接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申请单位接到理事会同意退会的书面通知后,即终止会员资格,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3会员中途退会,会费不予退还。

4)终止会员资格:被证实会员提交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存在伪造、冒用、涂改、失效或其他不真实情形,终止其会员资格;会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从事损害理事会及会员利益的行为,理事会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并通知该会员。在上述情况下提前终止会员资格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日常管理与联络

理事会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不定形式、不定期组织各项活动,向会员提供服务所有成员单位将获取更大行业资源对接平台

第八条 会费赞助与服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年,按照常务理事单位每届不少于、副理事长单位每届不少于两万、理事长单位每届不少于三万等三种加入办法。

中国建设传媒网理事会成员单位分别享有下列品牌宣传推广的服务:

1)常务理事单位

       1、常务理事单位可利用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常务理事单位”的名义进行自身合法宣传,并享有对中国建设传媒网的评议权、建议权和“宣传先进单位”“中国建设传媒奖·优秀传播组织奖”等评优参与权。
      2、常务理事单位可在中国建设传媒网上发布理事单位新闻稿件,展示理事单位企业和产品LOGO。
      3、常务理事单位在中国建设传媒网上开设理事会成员单位专用账号,随时发布成员单位的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同时理事单位可在中国建设传媒网平台上开展招标采购等有效市场信息交流活动。
      4、常务理事单位可在中国建设传媒网上刊登理事单位负责人的人物专访。
      
5、在重大行业新闻报道中优先刊发理事单位寄语、献辞、形象宣传等内容。
      6、可组织单位人员参加中国建设传媒网组织的通讯员培训交流会等相关活动。
      7、推荐升级成为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房地产资源委员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等,加盟国家级资源平台

2)副理事长单位

      1、享受理事单位第一至七款规定之所有权利。
     2、副理事长可利用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的名义进行合法宣传。
     3、
每年至少一次在中国建设传媒网首页相关位置发布会员单位单位的先进事迹、突出成就、研究成果,同时至少在中国网等三十家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以提升理事单位在行业内的知名度。
        4、副理事长可中国建设传媒网组织的相关会议活动中以易拉宝形式进行宣传展示。

 (3)理事长单位
      1、享受副理事长单位第一至四款规定之所有权利。
      2、理事长单位利用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理事长单位”名义进行合法的宣传。
      3、
每届至少在中国企业报等一家中央级主流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以提升理事单位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4、理事长单位中国建设传媒网组织的相关会议活动中作为协办单位,并在会场屏幕上进行宣传展示。


   第九条 理事章程解释

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秘书处。

点击下载文件->

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入会申请表.doc


  联系人:卿总     邮箱:651964889@qq.com
  手机:15810275329  联系电话:010-58448787

 附1: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房地产资源专业委员会简介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房地产资源专业委员会(简称“中国房资委”)成立于1995年,经过民政部登记注册批准的学术性、非盈利性国家级社团组织,接受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办公地址设于住建部大院内




 附2: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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